汉代西河郡城址考古的分析,因何会从河套地

对汉代西河郡不可移动的考古遗址做一统计考辨,选取西汉时期西河郡最大时的地域范围作为空间坐标,具体遗址断代在参照考古发掘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就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按照上述分类,以秦昭襄王长城与榆溪塞长城之内为西河郡东部地区,以西为西河郡西部地区,两个区域分别统计归纳。

西河郡是西汉时期一个辖有三十六个县的大郡,其地域范围更是横跨今天的山西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郡县城是秦汉政权统治的依托,县大率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城多则治强,城寡则治弱,因此秦汉郡县城数量的多少、密度高低是政治管理强弱的标志。

然而文献史料的不足使得对汉代西河郡郡县城的研究难以推进,因此,系统地整理有关汉代西河郡城址的考古学材料,并通过对该地区城址的考古学分析,是研究汉代西河郡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状况的有效方法。

西河郡城址分布概述

汉代西河郡秦昭襄王长城-榆溪塞长城连线之内的东部地区共有城址32座;秦昭襄王长城-榆溪塞长城连线之外的西部地区共有城址23座;汉代西河郡地域范围内城址共计55座。

西河郡城址等级、类型与分布规律

汉代郡县治所城址的规模大小存在地域性差异,刘庆柱曾将郡治县城由大到小排列成三级,周长山也指出:“位于北方边地的新置县城,军事据点的特色极为突出,普通居民明显少于内地。城郭规模自然相对较小,周长少于米者并不罕见。”

而西河郡作为汉武帝时期所设立的北方边郡,军事色彩较为浓厚,城址的规模自然也小于内地的同等级城址。但如何划定汉代城址的等级,学界则分歧较大,目前大致有以下三种划分方法:

其一,以城址周长为主要依据来划分城址等级。该方法最为常见,刘庆柱将郡治县城按周长划分为三级:一级郡治县城址周长~米;二级郡治县周长在~米;三级郡治县城址周长~米。王晓琨以为,“大型城址的周长在米以上;中型城址的周长是~米;小型城址的周长在米以下。”

其二,以城址面积为主要依据来划分城址等级。陈博将面积大于万平方米的城址认定为第一等级,50~万平方米的城址为第二等级,2~50万平方米(不含)的城址为第三等级,小于2万平方米(含)的城址为第四等级。而周运中将面积万平方米以上作为该地区第一级城市的标准,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为第二等级,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为第三等级,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为第四等级,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为最小一级。

其三,综合参考城址的长宽与面积来划分城址等级。徐龙国认为,城址长宽在~米之间,面积在40万平方米,周长在米以上,为第一类城市。白茚骏在综合参考了周长与面积后,将榆林境内汉代城址划分为三个等级:长在-米(约合汉代7~12里),面积50万~万平方米的城址为第一等级;周长在~米(约合汉代3~7里),面积在6.25万~50万平方米的城址为第二等级;周长小于米,面积在6.25万平方米以下的城址为第三等级。

其中第一等级的城址对应郡治县城或地位较高的县城,第二等级的城址对应普通县城,第三等级的城址对应长城沿线或军事交通要道所设的军事堡垒或边城。马孟龙在探讨上郡肤施地望时,也采用了白茚骏这一等级划分的标准。

本文以为,用周长来划分汉代城址等级更为妥当。一则容易衡量计算和进行比较,二则许多城址受限于自然地貌与特殊环境,同样长度圈定的面积截然不同。因此,在白茚骏的基础上,再加区分,按照城址周长将汉代西河郡范围内的城址划分为四个等级,并附带面积,以供参考:

第一等级,城址的周长在汉代七里之上的(大于米),该等级的城址应当是郡一级别的治所、部都尉属国都尉所在或者是十分重要的政治军事节点;

第二等级,城址的周长在汉代三里之上、七里之下(~米),该等级的城址应当是发展较好的县级别治所;

第三等级,城址的周长在汉代一里之上、三里之下(~米),该等级的城址应当是偏僻小县的治所,或者是地方城邑乃至规模较大的障城;

第四等级,城址的周长在汉代一里之下(周长米上下),该等级的城址应该是边境上的障城与交通线路上的保障性设施,东汉以降,或许也包含了一定部分的坞堡。

同时,从考古类型学的角度,王晓琨以城门位置作为“标型器”,结合城墙的夯层、角台、马面等“器物组合”,对河套地区战国秦汉时期城址进行了分类研究,然而作为比河套地区范围缩小很多的西河郡,现有材料不太能够支撑这种详尽的分类,现结合城址最显著的特征——平面形状,对西河郡城址按照地域范围做一分类。

平面呈长方形(包含方形),是西河郡最常见的城址类型。其中西河郡东部地区的有:榆树壕城址,纳林城址,城圪梁城址,古城城址,前城城址,古城粱城址,后冯家会城址,沙坪城址,大昌汗城址,石马川城址,喇嘛河城址,柳树会城址,石家坬城址,米家园则城址,舍峪里城址,穆村城址,贯家塔城址,青龙城址,坪上城址,古城岭城址,杨家坪城址,堡上城址。西河郡西部地区的有:康仁梁城址,寨子梁城址,城梁村城址,元圪旦城址,莫日吉庆城址,乌兰敖包城址,车家渠城址,黄陶勒盖城址,河家圪台城址,摩仁河城址,敖楞布拉格城址,霍洛柴登城址,新地城址,古城梁城址,水泉城址,吉尔庙城址,木凯淖城址,敖伦淖城址,乌兰布拉格城址,乌西勒格城址。

平面呈不规则的城址,西河郡东部地区的有:郑家沟城址,桥头峁城址,曜头城址,南村城址。

此外,一些城址因为破坏过于严重,平面不甚清楚,西河郡东部地区的有:勿尔图沟城址,古城壕城址,郝家圪台城址,大墩墕城址,党岔城址,古城粱城址。西河郡西部地区的有:红庆河城址,温家河城址,瑶镇城址。这些城址暂时不纳入统计。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总的来看,西河郡城址无论从规模还是数量上来看,汉代西河郡的重心当在秦昭襄王长城-榆溪塞长城以东的山陕部分。第一等级的城址除了霍洛柴登城址位于西部外,全部位于东部地区;第二等级城址也是多数位于东部地区,这意味着,汉代西河郡可能较多的县级行政单位分布于东部地区,汉代西河郡的重心在东部地区,王子今以为汉代之所以形成山陕之间这种跨河政区的局面,是以两岸便利的交通为条件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西河郡西部地区的城址,在东汉时期出现了衰败的过程,如霍洛柴登城址的废弃,暗示了东汉政权在该地区掌控力的衰退与政区的退缩。

其二,从城址的选址原则看,西河郡东部地区的城址,历史承袭的痕迹非常明显,多数是在前代城址的基础上不断扩建而成。如第一等级的桥头峁城址,遗址内出土的“西都”陶文,则其时代当在战国秦至秦代,印文为秦系文字。无论桥头峁城址是否为汉代西河郡的西都县,桥头峁城址是承袭了西汉之前的原址这一点上是没什么问题的。桥头峁城址东临宽阔的秃尾河川道,西北距战国秦长城约17千米,东南距黄河约20千米,其选址的军事考虑考虑十分突出。

在这一点上,黄河东岸的第一等级城址曜头城址与之近似,该形状不规则的城址中采集有战国和汉代的泥质灰陶和夹砂灰陶片,可见其也是在承袭了旧有城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白茚俊在对榆林地区汉代城址进行统计和分析后,认为该地区汉代城址分布,偏集中在无定河、秃尾河、窟野河、纳林川等南流黄河西部的一级支流两岸,也有分布于这几条河流的支流两岸或该地区湖泊边缘,大部分依山势而建,而实际上,这也是该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商周以降城址的一贯选址原则。

而汉代西河郡东部地区,由旧有上郡东部分割而来,城址平面呈不规则的较多,这种城址一般是因为防卫的需求,选址在山峦地带或是河谷的崎岖地带。很可能沿用自汉代之前,也可能是在汉代历史进程中由地方性聚落自然发展而来。

而汉代西河郡秦昭襄王长城-榆溪塞长城以西地区,除了部分因破坏太严重,平面不清的城址,其他城址都是平面呈较为整齐的长方形,同时,汉代西河郡西部地区的大城,附近都会有一些小城来增强防御。

第一等级的霍洛柴登城址,其西北16公里是内外两重城的第二等级敖楞布拉格城址,第一等级的吉尔庙城址,其北20公里是第二等级的古城梁城址(杭锦旗);其西偏北近38公里处,是第一等级(或者第二等级)的水泉城址。除此之外,大城之间的相对距离也较近,水泉城址与第一等级的霍洛柴登城址、吉尔庙城址,相距都在四十公里上下,也就是汉代一百里左右。常彧以此估计汉军日行四十里,稍显太低,结合汉简资料,应当在每日六十汉里上下,而紧急行军则会更快,有些极端数值。

针对这种特殊情况,一百汉里左右的距离,至迟也是一日半的行程,如果纯粹骑兵部队可能还要更快,还是足够这些城址的驻军之间相互驰援。这些分布较近、互为犄角的城址布局,是出于相互之间快速支援的军事考虑。与此防御格局相类似的是,同为河套地区的西汉边郡,朔方郡的陶升井(三封)、河拐子(临戎)、保尔浩特(窳浑)三座城址呈品字状分布,彼此相距近三十公里。显然,西汉政权收复河南地后,对城址的形制、选址有较为统一的规划。

而周长在汉代一里以下的第四等级城址,也绝大多数分布于西河郡西部地区,西河郡中部地区分布的第四等级城址,也是集中在邻近西部的地区。这种分布格局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自然是西河郡西部地区临边,防线上有许多障城以加强防御,如乌兰布拉格城址;另一方面,为保证距离过远的县之间交通,西汉政权会在两者之间设置交通中转点,西河郡西部地区的第四等级城址便多有此类。

根据侯旭东考证,居延与悬泉汉简中设“置”所在两地之间距离从汉里到汉里不等,酒泉郡则平均63汉里一置,两县平均距离为汉里。据此,可以部分复原汉代西河郡部分地区的交通线路:寨子梁城址向北不远是第四等级的康仁梁城址,可能是沟通北部的五原郡地区的节点。

其他如红庆河城址,其西北方向的乌兰敖包城址正是一个第四等级的交通中专点,乌兰敖包城址位于汇入赤盖淖的水系上游,穿过低矮的丘陵,便是杭锦旗的古城梁城址。而乌兰木伦河流域的城址,沿乌兰木伦河水系上溯,通过第四等级的元圪旦城址,向西穿过直道便是桃日海子附近的寨子梁城址;

西部的霍洛柴登城址向西经敖楞布拉格城址,以第四等级的摩仁河城址,便可抵达北流黄河东岸;吉尔庙城址向西南,经第四等级的木凯淖尔城址中转,便可抵达同样是第四等级的敖伦淖城址,进入于都思兔河流域流域,同样可以抵达北流黄河东岸。由此,可以大概勾勒出西汉时期西河郡西部两条较明显的东西向交通路线:

北线:乌兰木伦河流域—元圪旦城址—寨子梁城址—乌兰陶勒盖—霍洛柴登城址—敖楞布拉格城址—摩仁河城址(西南向新地城址;西北向朔方郡)

南线:札萨克河流域的黄陶勒盖城址—红庆河城址—乌兰敖包城址—杭锦旗古城梁城址—(向南)吉尔庙城址—木凯淖城址—敖伦淖城址。

而南北两线交会处有两处:红庆河城址附近分水岭梁地,这里也是南北向交通要道秦直道的经行地点;吉尔庙城址、古城梁城址(杭锦旗)和霍洛柴登城址互为犄角的地带。同样,这两处位置也是西河郡西部地区城址分布的重心所在。

其三,西河郡存在城址规模与发展水平不相称的现象。徐龙国在对秦汉北方长城沿线地带城邑研究后,认为:“人少城多现象十分明显”、“按人口与城邑数量之比推测,长城地带的居民(包括农业人口和一部分内附的部族),可能是主要是居于城邑内,耕种及屯田主要集中在城邑周围地区。”

同时,西河郡西部规模庞大的城址,明显也是军事决策导向的,对此问题,徐龙国解释道:“从发现和记载看,中原地区的城市数量、城址面积和人口是成正比的,人口多,郡县城的数量就多,城址面积就大一些,反之亦然...但边境地区的边城,城市与人口数量显然与此相悖。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城邑多少不是由人口,而是由军事需要来决定的,不是有了人口再建城邑,而是建了城邑再迁徙人口,是纯粹的政治和军事行为。”其说甚确,同样,汉代西河郡西部诸如霍洛柴登城址等庞大的城址,也是西汉政权政策下的产物,至于东汉,在户籍人口大量流失与匈奴鲜卑内徙的情况下,又放弃了西河郡西部一些城址,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西河郡西部的很多城址,是以战略为导向的行政政策为基础存在的。

其四,通过城址可以看出,汉代西河郡的行政区划的划分上,体现出西汉政权犬牙交互的制衡原则。西河郡东部边界并不以南流黄河为限,反而在河以东领有原属于代国的王子侯国,这是汉武帝为了扩大“关中”的范围,意图增强西汉政权依托关中控制关东这一基本政治和军事方略的效力。

汉武帝元鼎三年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使得拓展后的“关西”地区不再有王国和侯国,继承了上郡东部的西河郡承袭其旧,其分布于今山西省的几座第一等级的大城,如曜头城址,其由内城、外城和城外四道墙体组成的复杂军事防御结构,应该有贯彻上述政策的考量。

同样,西河郡东部与上郡分界,经马孟龙考订,在无定河南岸五龙山以东的南塔镇响水乡一线,无定河以北的分界为今横山县白界乡至榆林市区一线。使得无论西河郡还是上郡都不能完整的占据整个无定河流域,无法拥有形胜之地。云中、五原和朔方与西河郡都未以黄河为限,其在黄河以南各有数县之地沿河分布,同样是西汉政权出于上述考虑。

西河郡所辖的大成县,经考古工作者推定,在今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塞音布拉格城址,正好在西河郡北部的丘陵地带以北,正是西汉“犬牙相入者......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这一政策在新开拓边郡同样贯彻的脚注。东汉时期,大成县划归朔方郡,为大城县,这也表明了东汉政权在实力衰退时,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这些原则。

最后,西河郡城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自然地理环境。汉代西河郡很大一部分地区分布在今毛乌素沙地中,而毛乌素沙地沙漠化成因一直是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除历史领域外,很多自然科学领域也有深入研究。但就从西河郡城址的分布角度来看,城址分布与水源分布的相关性很高。

西河郡西部地区的大部分城址,都分布在有大量水源的内流湖、河,或者是地下水自流丰富的地区。在西河郡西部地区的南缘,城址分布稀少,即使在河湖周围,也多为第四等级交通中转点性质的小城。当然,良好的水土条件不一定是城址选择的充要条件,还可能是出于当时的军事战略需要。

但同时,与西河郡相邻的神木大保当城址,夯层和夯层间存在着沙层,王乃昂等通过分析可知其是风成沙,也就说汉代之前该地区就已出现固定、半固定沙地和流动沙丘。从该角度看,西河郡西部地区南缘城址稀少与环境恶劣的相关性更大。

综合前文所述,通过对汉代城址的考古学分析,可以简单勾勒出汉代西河郡城市的“生命历程”:随着汉武帝收复“河南地”,初分上郡置西河郡,出于战略上的重视,西汉政权在西河郡西部进行了有规划的大规模兴筑城邑。同时,出于内部沟通保障的需要,在一些交通线路上修筑了保障性的城址,基本奠定了西河郡极盛时期的城市分布格局与交通线路走向。东汉以来,随着战略的调整与“省并诸县”的推进,西河郡西部的一些城市开始逐渐弃置。西河郡伴随东汉政权在河套地区政治秩序的崩溃,最后迁居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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