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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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IV级响应的通告

〔〕27号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自10月7日起,全旗启动新冠肺炎疫情IV级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响应级别及起始时间

响应级别:IV级。年10月7日起进入响应期,终止响应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公众聚集活动,严格出入人员管理,非必要不离开杭锦旗、不返回杭锦旗,减少跨区域跨旗区出行。确需进入我旗人员要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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